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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大学体育学院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9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发和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根据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对近年来在学院党的建设及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吉林大学且党龄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党员倾斜。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干部,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务秘书等。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党支部,且党支部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践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院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推进学院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党支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深化综合改革、服务师生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突出发挥加强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关心关爱师生,提高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用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方式及限额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院党员、各层面党务工作干部和各党支部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到评选工作当中,本次评选采取分层分类评选方式进行。

    1.优秀党员按照各党支部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总是10%的比例评选,共计18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限额共计7人,各党支部推选1人。

    3.先进党支部评选限额共计2个,各党支部自荐。

    分配名额以各党支部和正式党员的党内统计数据为基数计算,小数位部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计算结果取整后为“0”的,如确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支部或个人,可向学校推荐1个名额,学院统一评审。

    四、评选表彰步骤

    各党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和党员评议结果总体情况较好的党支部,方有资格参与本次评选表彰。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限额,组织全体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前)。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或全体党员大会的形式,对评选推荐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提名评选(7月1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提名。在汇总全体党员对各类表彰对象提名意见,并在资格审查无异议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党支部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集体评选确定拟表彰对象和向学院推荐对象。各党支部在评选和推荐过程中,务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三)考察公示(7月2日至4日)。学院党委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党组织进行考察,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至少3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党支部组织形成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并作出表彰决定。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情况报告(组织评选推荐过程、拟表彰和推荐对象的考察公示情况等);

    2.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见附件);

    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4.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党支部+姓名”);

    5.各党支部请填写吉林大学体育学院2016年“两优一先”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不需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

    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学院党委秘书,同时报送电子版。各类材料及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四)召开表彰大会(待定)。学院召开表彰大会,集中表彰2016年吉林大学体育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对先进党支部颁发奖牌,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和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广大党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2.要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发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师生参与,坚持自下而上,择优遴选。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广泛接受师生监督,评选结果要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

    3.要坚持选学结合。要把评选表彰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协调推进“双一流”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

    联 系 人:田轲

    联系方式:85167062

    电子邮箱:tianke@jlu.edu.cn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党委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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